关于贯彻落实《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〉的意见》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10/10/12 点击率:2674
处属各单位:
按照《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〉的意见》和省水利工程建设局的相关要求,为认真学习好、领会好、宣传好、执行好《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处实际情况,现将工程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《通知》精神及水利厅、局的通知,结合工程处2010年安全工作目标,各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《通知》对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、促进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,切实增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,把思想统一到《通知》精神上来,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工作,确保《通知》所提出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,努力推动全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。
二、认真组织学习《通知》,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、复杂性和艰巨性,加深对《通知》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的理解,牢固树立以人为本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正确的观念,把安全生产状况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志。二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要率先学习好、领会好《通知》精神,把握好核心内容,为本单位职工的学习做好宣讲辅导,努力把学习贯彻《通知》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、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。三是要通过处内网站、板报、标语等多种途径,加大宣贯力度、拓展宣贯广度、延伸宣贯深度,注重宣传效果,要将《通知》迅速传达贯彻到各基层单位职工,在全处掀起宣传热潮。
三、各基层单位要抓紧制定落实《通知》的责任分工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。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“一岗双责”制度。并根据厅、局意见,严格安全管理,实施更加严厉的监督管理,大力推进技术保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,推行实施更加有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,结合实际,抓紧研究制定相互配套、有机衔接、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。
四、要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下功夫。各基层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在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,进一步规范基层安全生产行为,强化生产过程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,强化职工安全培训,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,层层落实本单位内部责任制度,与项目经理、技术负责人、专(兼)职安全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。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,不断提升各单位本质安全水平。
五、继续坚持实行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现场工作,进一步将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、标准化。
六、坚持开展施工现场自检自查活动,通过自检自查活动,切实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。对于检查出来的隐患,必须保证及时处理、及时监管等一系列措施,并记录在案。
附: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
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.doc